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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

 

第二階段開始申請報名

 

 

 

 

99年7月15日開放企業與實習員上網申請報名!!

 

詳情請至教育部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資訊網

 

(http://968.lhu.edu.tw)查詢及登錄。

 

 

第2階段重點規定為:

 

1.參加對象:畢業證書核發日期為九十七年六月至九十九年八月期間之待(失)業者;曾參加第一階段者,不可重複參與第二階段實習。

 

2.辦理期程:自99年9月1日至100年5月31日止。

 

3.透過學校媒介實習員至實習機構實習,實習補助期間一個月以三十天計,學校補助實習機構每名每月新台幣一萬元,每名補助六個月。

 

4.實習機構未連續僱用同一實習員滿三十日,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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