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說明
- 國小、國中義務教育及高職課程依部訂標準規劃訂定。
- 學院以上,依『課程發展委員會』之課程標準訂定之。
- 本系學院部以上之課程,分基礎專業,核心課程,專業學科及通識課程四大領域。
- 專業術科係依據京劇表演實務內容分為表演、導演、編劇、鑼鼓聲腔、服裝造型、舞台燈光等六項。
- 本系專業基礎科目係加強學生對表演藝術與傳統戲曲藝術之整體認識,及與各部門之合作機制。
畢業學分
學習領域表 |
||
國小 58學分 |
共同科目 |
27 |
專業科目 |
28 |
|
彈性課程 |
3 |
|
總計 |
58 |
|
國中 58學分 |
共同科目 |
28 |
專業科目 |
26 |
|
彈性課程 |
4 |
|
總計 |
58 |
畢業學分 |
科目 |
必修 |
選修 |
小計 |
高中 234學分 |
共同學科 |
70 |
2 |
72 |
專業術科 |
142 |
20 |
162 |
|
小計 |
212 |
22 |
234 |
|
四技 130學分 |
共同學科 |
8 |
18 |
26 |
專業術科 |
80 |
24 |
104 |
|
小計 |
88 |
42 |
130 |
部級目標
【京劇學系十二年一貫制部級學程】
學 程 |
級 別 |
學程年數 |
開課年級 |
|
國小部 |
紮根期 |
2年 |
1、2 |
|
國中部 |
啟蒙期 |
3年 |
3、4、5 |
|
高職部 |
進階期 |
3年 |
6、7、8 |
|
學院部 |
二專 |
高階期 |
2年 |
9、10 |
二技 |
2年 |
11、12 |
||
四技 |
4年 |
9、10、11、12 |
【部級目標】
★國小紮根期
教授基本功、毯子功及把子功,龍套、曲牌、識譜聽音等,並實施假性分科,探索主修行當之選擇,通過國小升部評鑑者,方可直升國中部。
★國中啟蒙期
教授『生旦淨丑』行當之啟蒙劇目,傳習京劇『四功五法』:即唱、唸、做、打,和手、眼、身、步、法等表演技法,3年中須學會含『西皮、二黃、崑腔』之劇目4到6齣,通過國中升部評鑑者,方可直升高職。
★高職進階期
教授學生主修行當之進階劇目6到8齣大戲,其中包含文戲與武戲,同時還須完成舞台實習演出,累積舞台經驗,通過高職升部評鑑者,方可直升學院續讀。
★學院高階期
此階段除教授主修劇目8到10齣大戲外,開始教授表演藝術相關之創作課程如:戲曲編劇、戲曲導演、戲曲舞台燈光、戲曲服裝、創作戲劇、藝術行政及世界表演藝術等多元知識,並實習創作排演新劇之習作,學生須通過畢業製作之創作歷程,方可畢業。